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贵大发〔2024〕10号)、《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贵大发〔2021〕74号)精神,为做好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第一批次)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基本要求
(一)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受理、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小组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如有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学费或未按时完成报到注册者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定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1.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符合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附件1)的2024级研究生,于10月1日至10月9日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其他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10月9日下午5点以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科,逾期补交视为放弃申请:
(1)纸质版材料:
①《贵州大学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
③符合条件的支撑材料。
(2)电子版(提交纸质版时现场拷贝):
①《贵州大学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
2.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符合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第一批次)评定条件(附件3、附件4、附件6)的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研究生,于10月1日至10月11日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学业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10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班规定收集点(由班长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班委学生代表审核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6点前交至研究生科415室。
(1)纸质版材料:
①《资环学院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表》;(附件5)(表中各加分项目名称必须按照支撑材料复印件摆放顺序罗列)
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综合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③成绩单(班级课程成绩);
④评定期间有关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摆放顺序要跟①中对应的项目顺序一致。(另需提供对应的原件现场审核)
(2)电子版(提交纸质版时现场拷贝):
①《资环学院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表》;(附件5)
3.单项奖学金
符合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附件6),于10月1日至10月11日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其他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10月12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①《贵州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7(表中各加分项目名称必须按照支撑材料复印件摆放顺序罗列)
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综合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③成绩单(班级课程成绩);
④评定期间有关的科研项目、专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摆放顺序要跟①中对应的项目顺序一致。(另需提供对应的原件现场审核)
(2)电子版(提交纸质版时现场拷贝):
①《贵州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7)
(二)培养单位审核初评
1.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培养单位根据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管理工作处学生科。
2.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学业及单项奖学金
培养单位根据二、三年级学业及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管理工作处学生科。
研究生管理工作处根据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校级研究生组织单项奖学金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三)校级审定
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对各年级学业奖学金进行审定,并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发文表彰,并由研究生管理工作处统一制作证书,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奖学金至学生校园一卡通账户。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学生要将校园一卡通账户升级为一类卡。
三、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同学要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及要求,认真研读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不清楚的内容要积极与所在单位老师沟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的相关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申请的,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二)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认真核定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隐瞒事实或提供不实材料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定资格,追回已发证书和奖学金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若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第一批次)的评定中,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博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硕士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在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中,二、三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达经费情况,进行各等次奖学金的评定。除特等奖学金外,各等次奖学金均要有一定比例。
(四)研究生同学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或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培养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等相关部门书面逐级反映,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27875
特此通知
附件: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