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结合《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贵大研〔2025〕14号)规定,现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仅受理我校在读以及毕业一年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含我校教职工。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在2026年4月29日前,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科研管理栏目中创新基金登记模块进行申请(仅可选择已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且符合文件要求的科研项目),逾期不补报登记,请导师在4月30之前完成审核;
(二)学院在2026年5月7日前完成审核,期间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因填写问题被退回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写;
(三)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项目将自动生成研究生创新基金编号。对有异议的项目,研究生院进行复核,最终公布符合条件的项目名单。
三、请各申请人仔细核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在名单公示期内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超过此期限不再受理本年度创新基金相关工作,且不对任何项目进行补报、补发。
四、文章在线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以后的,按2025年中科院期刊分区进行认定。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解释。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