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贵大发〔2021〕74号)精神,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现就做好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基本要求
(一)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受理、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小组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注重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表现。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如有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定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系统申请】符合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于3月27日至4月1日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学业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必须将论文、获奖等全部填写清楚)。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导师审核】个人提交完毕后需请导师在系统内进行审核。
2.【材料提交】申请学生需在2024年4月1日下午16点前将材料交至各班规定收集点(由班长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班委学生代表审核无异议后在班级进行公示,各班于2024年4月3日早上11点前将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学生个人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科415室。
个人提交纸质版材料:
①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且不加页,可适当调整字体大小)
②《资环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公示名单》;(附件3)
③支撑材料:评定期间有关的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根据附件3德智体美劳明细依次罗列,否则不收。(另需提供对应的原件进行审核)
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请交纸质版材料时用U盘现场拷贝。
①《资环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公示名单》;(附件3)
3.【材料认定时间】学生填报的个人申请材料的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未在该时间段的所有材料,不能作为本次奖学金的参评材料。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须为国家奖学金评定之后且未使用的材料。
(二)培养单位审核初评
培养单位根据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校级审定
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对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进行审定,并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发文表彰,并由研究生管理工作处统一制作证书,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奖学金至学生校园一卡通账户。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学生要将校园一卡通账户升级为一类卡。
三、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同学要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及要求,认真研读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不清楚的内容要积极与所在单位老师沟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的相关工作。
(二)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认真核定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隐瞒事实或提供不实材料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定资格,追回已发证书和奖金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若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博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硕士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培养单位根据下达经费情况,进行各等次奖学金的评定。
(四)研究生同学在学业奖学金评审期或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工作处书面反映,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工作处应及时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报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83627875
特此通知。
附件:三年级奖学金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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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