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贵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贵州大学关于2023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解决重大工程问题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研究和创新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组织领导
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纪检人员、导师组成。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选拔、考核、录取、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工作。
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导师以《贵州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
2.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拟采用“申请-考核”制,拟招生67人,其中普通计划60人(含科研经费博士8名,国际合作交流博士1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7人(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指导教师 | “申请-考核”制人数(67人) | 备注 | |
普通计划60人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7人 | |||||||
113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周少奇 | 32(含科研经费博士4名,国际合作交流博士1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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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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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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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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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全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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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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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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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龙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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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孝玉龙 | 国际合作交流博士 | |||||||
吴小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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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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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承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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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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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晓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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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复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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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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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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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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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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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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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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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3 | 地质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杨瑞东 | 16(含科研经费博士2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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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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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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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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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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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双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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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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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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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2 | 安全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李希建 | 12(含科研经费博士2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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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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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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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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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5 | 矿业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左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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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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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虽无硕士学位,但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8年以上(含8年,从获得证书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相关工程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优秀人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外国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1)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或六级合格;或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未达到以上外语水平但在工程实践领域取得突出贡献者,可由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3.学术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或EI源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SCI收录刊物(不包括预警期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已录用和拟发表卷期证明),或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7)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二等奖(排名前5)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三等奖(排名前3);
(3)来自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研究任务子课题负责人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省科技厅及以上自然科学、工程实践类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300万及以上)的实施。
在专业工程领域获得(2)、(3)以外的优秀成果,由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4.学习方式:考生在攻博期间需全脱产学习。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1)由于招生指标限制,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在报考前征得报考导师同意。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3)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4月15日24:00。
(4)报名考试费180元,届时请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院指定的时间段内(以邮戳为准)向本院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申请者须提供大学最后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外语水平成绩符合要求的证明或支撑材料复印件;
⑤如为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者提供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⑥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其它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
⑧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其中,①--⑦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⑧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须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和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报名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在确认报考资格后须向学院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未能按时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参加学院“考核”环节。
考生须在2023年4月25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向本院提交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申请博士研究生,逾期不接受补充材料,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收件单位: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科;信封上标注“报考贵州大学**专业专业博士”
电子邮箱:15885741762@163.com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3627875
六、材料审核
1.考核组工作人员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
综合申请者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获奖以及政审材料等,其中主持和参与的科研实践类项目(40%)、学术论文及授权专利(30%)、奖励、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30%)。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原则上差额比例1: 2),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持续关注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re.gzu.edu.cn/),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点组成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 材料评议(占综合考核总成绩15%):指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评分。
(2)专业考核(占综合考核总成绩15%)
专业考核内容:资源与环境领域综合;考核形式:面试
(3)综合面试(占综合考核总成绩70%):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考生介绍已有科研经历、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计划(采用PPT)。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综合考核成绩=材料评议×(15%)+专业考核×(15%)+综合面试×(70%),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
学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将留存三年备查。
八、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考的导师当年要有招生资格并且有招生指标,在此基础上,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导师与学生互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①上线人数超过导师可招生指标,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询问导师意愿,由导师确定录取人选;
②上线人数少于导师招生指标,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进行师生互选,由双方确定录取结果;
③报考导师招生指标已录满,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其他导师;
④拟录取名单中如有考生放弃,导师可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候补互选。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在网站上(http://gs.gzu.edu.cn/)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附件1:贵州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