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贵州大学地质学博士点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贵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导师以《贵州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
2.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拟招收10人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指导教师 | 拟接收“申请考核”制人数 |
113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70900 | 地质学 | 0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张覃 | 1 |
左宇军 | 1 | ||||||
顾尚义 | 1 | ||||||
02 | 地球化学 | 吴攀 | 2 | ||||
杨瑞东 | 1 | ||||||
周少奇 | 1 | ||||||
吴永贵 | 1 | ||||||
刘鸿雁 | 1 | ||||||
03 |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 杨兴莲 | 1 |
四、材料审核
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 2),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将会在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占综合考核总成绩15%):指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评分。
材料评议时间:2021年4月28日 上午8:00开始
材料评议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4楼405室。
(二)专业知识考察
(1)专业考核(占综合考核总成绩15%)。考试科目名称:《地质学综合》,考核形式:开卷,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时间:2021年4月27 日 上午10:00-11:00
专业知识测试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5楼524室。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0分钟/人。综合面试包括两方面内容:
(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满分70分。
(2)英语听说及阅读能力测试。满分30分
综合面试时间:2021年4月28日-29日 8:30-18:00
综合面试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4楼405室。
(四)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综合考核成绩=材料评议×(15%)+专业考核×(15%)+综合面试×(70%),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
学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将留存三年备查。
六、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考的导师当年要有招生资格并且有招生指标,在此基础上,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导师与学生互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①上线人数超过导师可招生指标,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询问导师意愿,由导师确定录取人选;
②上线人数少于导师招生指标,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进行师生互选,由双方确定录取结果;
③报考导师招生指标已录满,在征求导师和考生双方意愿后,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和方向,按考核成绩的高低依次调剂其他导师;
④拟录取名单中如有考生放弃,导师可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候补互选。
七、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在网站上(http://gs.gzu.edu.cn/)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