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大资联发[2020]0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三、助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13,000.00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6,000.00元/生·年。
四、审核要求和时间
(一)请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2018级、2019级同学请在9月18日上午12:00之前,2020级的同学在9月21日上午11将《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交到研究生科415,并在群在线收集表中填写汇总表。
(二)2020级的研究生导师没有确定的同学,导师签名一栏先不填。
(三)逾期未将材料报送研究生科415的视为放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填写《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时,要在“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每月收入多少”栏如实填写是否有,有多少。
(二)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在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审批表内容请如实填写,若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一:《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