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和在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贵大学位〔2011〕12号)文件,对未能在正常学习年限内授予学位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处理意如下(见附件)
资环学院未授位单证处理意见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