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贵州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贵大发〔2014〕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研究生应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硕博连读期间的培养计划,并按计划规定接受考核。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被遴选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一般不再执行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转由博士生导师指导制定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并负责培养工作。
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被遴选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仍须执行原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由硕士生导师继续负责培养工作。同时,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制定硕博连读培养计划。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基本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必须包括:文献阅读、学术报告、科研工作计划等。要求阅读文献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提交文献综述报告1份;公开做学术报告至少一次;科研计划应包括拟完成的任务、指标及预期成果等内容。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核
(一)考核要求
1. 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按培养计划规定提交学习、科研工作书面报告,并向考核小组汇报遴选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以来的学习、科研工作情况。
2. 考核小组至少由三名教授组成,报所在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开始工作。
3. 一级学科所属各专业的硕博连读生应集中安排考核工作。
4. 考核小组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考核提纲,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5. 可采取笔试、口试方式,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
6. 考核小组应在考核的基础上,做出决议,明确是否通过。
(二)考核时间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核时间安排在被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的次年5月份进行。考核方案、考核材料和结果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 考核结果处理
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后,经批准转为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培养;资格考核未通过者,按原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
被遴选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三年级硕士生,在次年9月转入博士研究生时还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其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
硕博连读研究生已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若因个人原因,如退学、自费留学、提前工作等中途要求中止学习时,可按硕士生培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但须未超过博士研究生学习的第4学年,需本人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