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3]233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计数的通知〗(黔财教 [2018]21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学业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 [2018]187号》、《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大发〔2014〕88号)文件,现结合我院及实验室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审核的相关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工作:
一、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收入的除外)。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5、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三、助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13000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
1、请申请助学金的同学于2018年10月26日早上12:00前,将以下材料交各班班长处:
(1)《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考生来源为非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后未就业的请提供毕业后个人情况说明一份,毕业后就业的请提供离职文件或解聘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交班长汇总。
2、各班班长请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2:30将本班资料交学院研究生科。
3、逾期未交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时,要在“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每月收入多少”栏如实填写是否有,有多少。
2、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助学金的审核。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3、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在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不享受助学金。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的填写一定要参照样表打印,自行采用的其它表格不予收取。
5、学院及实验室对受助学生建立档案,跟踪管理。
6、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审查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7、学院及实验室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若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