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通过思想引导、专业辅导、心理疏导,实施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度。
一、本科生导师工作的指导思想
1、优化师生关系,密切师生交往,发挥教师的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作用,加强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2、优化同学关系,加强学生之间合作精神的培养,发展团队意识。
3、促进学生社会实践、课外科研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素质。
4、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总结教学经验,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成效。
二、本科生导师的聘任
1、专业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原则上应为聘期内必要任务,将作为下一任续聘的必要条件。
2、导师制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原则上每年7月进行选聘,每个导师每届指导5名左右的学生,导师每届聘期为2年。
3、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专业教师必须担任导师。导师聘任的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责任心强;
(2)学院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
(3)原则上应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教师在任职期间长期外出进修或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无充足时间指导学生的,经学院审查后,可以暂时不担任本科生导师。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本科生导师应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厚的学术素养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关心学生素质的提高。具体职责主要有:
1、学业指导。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归属意识;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克服学习困难,制订有效的学习计划;根据学生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其制订进一步深造的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辅导。
2、科研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选题和立项,组织科研课题讨论,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3、身心健康指导。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学生困惑,建立关注档案。
4、就业指导。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水平和职业兴趣,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和成才设计,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学生择业、求职和就业。
5、对需要特殊培养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工作建议,制订个性化培养计划。
四、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方式
导师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学习兴趣、性格倾向、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制订并实施导师工作计划,采取座谈、电话联系、网上交流等方法,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活动。具体方式主要有:
1、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2、导师应建立工作档案,学期结束要填写年度工作表格。
3、每学期与被指导的学生个别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两次。
4、与班主任、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积极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5、导师应为人师表,妥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对所指导学生一视同仁。
五、本科生导师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评优
1、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组织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办。
2、导师工作实行考核制度,分年度过程考核和聘期绩效考核。
3、导师年度过程考核:
学院每学年对导师工作进行一次过程考核。每年6月中旬,由各团队推荐初选名单,再由学工办、教务办查阅导师的工作档案、特色工作交流汇报、召开座谈会、统计量化内容等方式进行复核。
4、导师聘期绩效考核:
聘期末对导师实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包括:
(1)学生综合素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2)考研、考公录取率和就业签约率;
(3)学生违纪情况;
(4)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参与程度和获奖情况;
①“挑战杯”竞赛
②发表论文
③学校及学院SRT项目
④其它学校认定的科研创新活动
(5)工作特色。
5、年度过程考核和聘期绩效考核综合评定后,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等。
6、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门槛条件。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