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 年审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9-16 浏览次数: 10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学位办[2018]15号)和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博士生导师年审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加强和促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领域和相关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提升专业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创新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和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一)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

1、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2、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且满足2)—4)中2项:

1)具有教授、正研究员职称。56周岁及以下导师申请博导须有博士学位,首次申请博导招生资格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其中SCI二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升级版取高者)以上至少1篇。《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SCI论文。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主持国家级和部级以上科技支撑计划和重点项目者优先),并有在研课题,且年均到账经费2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厅、局级课题,单个课题总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单个课题总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

4)近三年获得重要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排名第一)。

3、与企业(行业)建立了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组建了符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校企合作导师组(行业企业专家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专家),满足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

(二)校外博士研究生导师

1、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56周岁及以下导师须有博士学位,有国家级获奖或是荣誉称号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2、应具备基本条件1),且满足2)和3)条件之一者:

1)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主持国家级和部级以上科技支撑计划和重点项目者优先),并有在研课题,且年均到账经费5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厅、局级课题,单个课题总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单个课题总经费在300万元及以上。

2)近三年获得重要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排名前二)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排名第一)。

3)省部级及以上优秀人才。

3、学校建立了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组建了符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校企合作导师组,满足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与材料初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由学位评定会委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2、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

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到会委员达到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2/3及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到会委员2/3及以上者审核通过。初选通过名单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需按评定委员会要求,按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2、 申请人思想政治考核是专业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重要环节。凡拒绝参加考核或政治表现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3、不受理涉密材料,申请者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材料。

4、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由校内导师与企业/行业导师共同指导;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不独立招生校内、校外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5、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审核环节均须公示,并提供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单位等信息,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2、为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满足本学科博导岗位条件的导师均可进行博导岗位申请,一位导师只能在1个方向申请博导岗位。

3、本办法自审查2024年博导招生资格时始行。

4、本办法由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及成果汇总表》(1).xls 

 

要求如下:

1、请申请2024年博士资格的导师在2023年9月21日17:00之前将附件1:《申请博士研究生岗位导师近3年主持科研项目汇总表》(包含论文情况表、明细表,项目情况表、明细表,获奖情况表)及其支撑材料扫描件发送到15885741762@163.com邮箱,逾期不接收补充材料,支撑材料中的论文需要首页,项目需要提供有主持人名字页、盖章页、到账经费页,获奖需要提供获奖证书。

2、3年的时间范围,可使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或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总共36个月,但只能选择一种时间范围。

3、新申请的博导除了以上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简历一份(简历发送到15885741762@163.com),并将纸质版的博导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在2023年9月21日17:00之前交到资环学院研究生415,经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要进行答辩(PPT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委员会表决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