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贵大发〔2019〕129号)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现就做好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基本要求
(一)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受理、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小组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二)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注重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科研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如有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定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要在2023年4月1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处,申请材料的认定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请。
硕士特等奖学金除满足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申报条件》(附件1)的要求。根据学校评优评奖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学生取得的高水平高质量学术成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申请材料的认定时间可延长至校级评审会议之前,其申请材料由培养单位初评,校评优评奖委员会认定。
备注:2020级获国奖的同学仅可申请特等奖学金,材料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审核初评
培养单位根据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附件2),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
(三)校级审定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组织专家对特等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对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进行审定,并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发文表彰。
(四)颁发证书及奖金
奖学金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校园一卡通账户。在奖金发放之前学生要将校园一卡通账户升级为一类卡。
三、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同学要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及要求,认真研读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不清楚的内容要积极与研究生科沟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的相关工作。
(二)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认真核定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隐瞒事实或提供不实材料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定资格,追回已发证书和奖学金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若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博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硕士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达经费情况,进行各等次奖学金的评定。
(四)研究生同学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或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等相关部门书面逐级反映,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五)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
1.《资环学院2021-2022学年度硕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
2.《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年级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3.封面
4.目录(必须按支撑材料顺序罗列)
5.评定期间有关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另需提供对应的原件进行审核)
电子版材料:请交纸质版材料时用U盘现场拷贝。
1.《资环学院2021-2022学年度硕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
2.《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年级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83627875
特此通知。
附件 .zip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