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 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7 浏览次数: 10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有关要求,按照《贵州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实施办法》《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2.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积极为社会作贡献的思想。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同年级同专业)排名10%以上。

6.研究生须获得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以上奖励(包含省级三好研究生、省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研究生、卓越奖),并同时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7.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参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1研究生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

2参加全国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8.退役复学、积极应征入伍或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其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9.截止2023317日,缴清学费及学校相关费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而贷款未办理完结的,由学院、培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研究生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贵大发〔2018153号)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2023届应届毕业生总数核算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条件的2023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于3月9日15:00前向院研究生科415室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培养单位审核。2023届毕业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在征求研究生导师、班级(党支部)意见后,结合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评选出本单位推荐人选,经培养单位评议、研究同意,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管理工作处学生科复核。候选人应达到按时毕业及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

3.学校复核评定。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工作处对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候选学生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4.上报表彰。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核评定后,按照相关规定表彰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违反校规校纪或达不到毕业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五、材料报送

申报学生按要求于2023391500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院研究生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材料报送必须参考附件3)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

1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5),报送电子版

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附件6),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字体字号及格式,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命名:申请类别+专业+姓名

3)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命名:姓名+先进事迹

(4)所有参评研究生须提交支撑材料包括:导师签字的书面推荐意见、学习成绩单或综合测评表、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摆放提交《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登记表》②封面、③目录、④先进事迹材料⑤学费缴费证明、⑥学习成绩单或综合测评表⑦其他材料

电子版材料包括《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登记表》《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提交纸质版时用U盘现场拷贝。

特别指出,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同时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务必分开准备两份申请材料同时提交!!!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 

1《贵州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9),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贵州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10),报送电子版文件命名:申请类别+专业+姓名

3所有参评研究生须提交支撑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单或综合测评表、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支撑材料须经培养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按照材料目录装订成册)

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摆放提交《贵州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②封面、③目录、④学费缴费证明、⑤学习成绩单或综合测评表⑥其他材料

电子版材料包括《贵州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贵州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提交纸质版时用U盘现场拷贝。

 

六、评选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评选程序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是一项原则性强、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工作。评选工作要在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根据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各方面的一贯表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认真评选出广大师生认可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如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校纪委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邮箱:digzu.edu.cn

(二)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对学生进行成长成才教育,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广泛传播正能量,把评选工作提升为一次对广大青年学生开展争先赶优、学习先进模范的教育活动,提高评选工作教育效应。

         

          附件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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