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贵大发〔2021〕74号)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现就做好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需在以下指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至院研究生科415:
单项奖学金提交时间:11月16日14:00-17:00;
学业奖学金提交时间:11月17日14:30-11月18日11:30。
申请材料的认定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未在该时间段的所有材料,不能作为本次奖学金的参评材料。
在校级研究生组织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可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申请单项奖学金。
(二)审核初评
学院根据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校级研究生组织单项奖学金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三)校级审定
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对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进行审定,并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发文表彰。
(四)颁发证书及奖金
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校园一卡通账户。在奖金发放之前学生要将校园一卡通账户升级为一类卡。
二、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同学要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及要求,认真研读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不清楚的内容要积极与研究生科沟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申请工作。
(二)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认真核定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隐瞒事实或提供不实材料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定资格,追回已发证书和奖学金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若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二年级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博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硕士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在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中,二、三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学院根据下达经费情况,进行各等次奖学金的评定。除特等奖学金外,各等次奖学金均要有一定比例。
(五)研究生同学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或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培养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等相关部门书面逐级反映。
(六)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
1.《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登记表》;(附件3)
2.《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登记表》;(附件4)
3.封面;
4.目录(必须按支撑材料顺序罗列);
5.成绩单(从综合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6.评定期间有关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另需提供对应的原件进行审核);
电子版材料:请交纸质版材料时用U盘现场拷贝。
1.《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3)
2.《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4)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83627875
邮箱:gdzhyjsk@163.com
附件:
相关附件.zip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