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年审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评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同意戴全厚等46名导师通过导师资格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挂网)资源与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年审汇总表.xlsx
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与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会反映。
办公室电话:0851-83627875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