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及实验室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申请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申请学位前必须以贵州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SCI 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一篇。若申请学位前未按要求发表论文,则延期毕业。
此项规定从201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国土资源部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