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管理工作;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财产保管不得失误。
第二条 负责仪器设备建卡并将数据输入设备管理数据库,定期检查数据库,负责设备统计报表。
第三条 定期与校实验室与设备处及各分室核对仪器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四条 与实验室主任仪器负责仪器设备的报废与更新工作。
第五条 负责办理仪器设备损坏的赔偿手续。
第六条 管理好所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