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环、喀斯特研究生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9-11-01 浏览次数: 1133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8〕153号)、《贵州大学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贵大发〔2019〕129号)精神,为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结合我院及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滕召华、    

组员:由分管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

二、评定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评定对象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国土资源部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身份的确定以档案按时转入我校为准。

(二)奖励标准

根据奖学金评定比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含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地质学及矿产普查与勘探、地质工程(含地质工程专业学位)四个大类专业分别进行评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地质学一级学科进行评定。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一等奖

10%

20000 元/年

二等奖

20%

15000 元/年

三等奖

30%

10000 元/年

单项奖

3%

3000 元/年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特等奖

3%

15000元/年

一等奖

5%

10000 元/年

二等奖

15%

8000 元/年

三等奖

25%

6000 元/年

单项奖

3%

3000 元/年

三、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贵州大学研究生学籍;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6.按时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环节。

(二)单项奖学金主要奖励: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成效,服务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开展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成效突出,开展社会活动和参加社会工作有成绩的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等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

(三)研究生在评选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度奖学金评定资格或停止发放奖学金。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足额缴纳学费或未按时完成注册手续者;

2.未履行请假程序擅自离校者;

3.在学期间休学、退学及其他学籍变动者;

4.评选时违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5.无故缺席校级活动累计达3次以上者;

6.有考试不合格者;

7.其他不得参评的情形。

四、评定工作程序

(一)制定细则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2019〕17号号)文件要求,制定学院及实验室具体实际的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于2019年11月5日前报研究生管理处,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个人申请

1.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符合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于10月29日至31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9级新生奖学金”链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请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的“保存申请”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二年级学业奖学金

符合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的二年级研究生,于10月29日至31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8-2019学年二年级学业奖学金” 链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进入系统填报时不分等次。填写完毕,请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的“保存申请”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年级研究生申请材料的认定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未在该时间段的所有材料,不能作为本次奖学金的参评材料。

3.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符合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的三年级研究生,于2020年4月1日至3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8-2019学年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链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进入系统填报时不分等次。填写完毕,请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的“保存申请”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为了鼓励多出科研成果,三年级研究生申请材料的认定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未在该时间段的所有材料,不能作为本次奖学金的参评材料。

4.单项奖学金

符合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于10月29日至31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8-2019学年单项奖学金” 链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请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的“保存申请”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单项奖学金按四个类别分别评定,学生在系统内申请时不区分类别,但申请的纸质材料则须按单项奖学金评定四个类别中的一类申请。单项奖学金按四个类别分别评定,学生在系统内申请时不区分类别,但申请的纸质材料则须按单项奖学金评定四个类别中的一类申请。

在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博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硕士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院审核、评定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经费情况,最终确定奖学金评定比例和等次。

硕士特等奖学金除满足二年级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申报条件》(附件1)的要求。

单项奖学金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成效、服务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开展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有成效、开展社会活动和参加社会工作有成绩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三)材料报送

符合申请条件的二年级研究生,确认网上系统相关申请信息无误后,将以下材料一式一份交学院研究生科415室

1、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1)《贵州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表》(附件2)、贵州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二(三)年级特等奖学金评定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文档使用Excel编辑发指定邮箱:515275971@qq.com

2)申请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叠放顺序须按《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表》中填写的材料所列顺序一致);

3)研究生奖学金导师评分表(附件5)。

2. 单项奖学金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叠放顺序须与《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表》中填写材料所列顺序一致);

2)《贵州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表》(附件4)纸质文档,电子文档使用Excel编辑发指定邮箱:2534451067@qq.com

所有评定信息表严格按照表格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一律退回。

材料收取限定时间为2019年115下午14:30-17:00,过时不予收取,视为自动放弃。三年级纸质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院审核初评

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评定,评定结果须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各类《评定信息汇总表》、《特等奖学金评定信息表》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

)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特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对各类奖学金进行审定,并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研究生管理处完成系统确认工作。

)颁发证书及奖金

各等次奖学金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校园一卡通账户。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奖金于今年年底发放;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奖金于2020年上半年评定后发放。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硕士特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奖金于今年年底发放;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于2019年上半年发放。各类奖学金奖金,均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校园一卡通账户。

五、奖学金评定依据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依据《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综合成绩测评办法》2019年修订版(见附件6)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本《细则》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国土资源部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七、监督、举报

1.学校监察室:0851-88292118   邮箱:di@gzu.edu.cn

2.研究生管理处:0851-88292310

3.资助管理中心:0851-88291481

 

附件:附件下载.zip

附件1 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申报条件

附件2 贵州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二、三年级特等奖学金评定信息表

附件3 贵州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表

附件4 贵州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表

附件5 研究生奖学金导师评分表

附件6 资环、喀斯特研究生综合成绩测评办法(2019年修订版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国土资源部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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