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贵大发〔2024〕10号)规定,为做好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2025-2026学年学业奖学金(第一批次)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研究生)。
二、评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详见《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符合条件的2026级研究生须于9月11日前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其他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模块,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11日下午17点以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科415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请:
(1)纸质版:
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综合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硕士:未选定导师的新生申请表仅本人签字)
③符合条件的支撑材料、缴费证明(贷款证明)(需含封面、装订成册)。
(2)电子版(电子版现场拷贝):
①《贵州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
2.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符合本次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请于9月11日前登录系统,先在“五育成果管理”模块完成本人成果登记。成果填报完成后,再进入“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班规定收集点(由班长确定),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班委学生代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于9月13日早上10点-11点交至研究生科415室。
特等奖学金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符合的同学先在班级进行排名,备注一栏填写符合特等条件。
(1)纸质版材料:
①《2025-2026学年学业奖学金信息登记表》(附件4);(表中各加分项目名称必须按照支撑材料复印件摆放顺序罗列)
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综合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③成绩单(班级课程成绩);
④缴费证明(贷款证明);
⑤评定期间有关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摆放顺序要跟①中对应的项目顺序一致。(另需提供对应的原件现场审核)
(1)电子版材料:请交纸质版材料时用U盘现场拷贝。
①《2025-2026学年学业奖学金信息登记表》(附件4)
3.单项奖学金
符合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于9月11日前登录登录系统,先在“五育成果管理”模块完成本人成果登记。成果填报完成后,再进入“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其他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11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415,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①贵州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信息登记表(附件6)。(表中各加分项目名称必须按照支撑材料复印件摆放顺序罗列)
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综合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③成绩单(班级课程成绩);
④缴费证明(贷款证明);
⑤评定期间有关的科研项目、专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摆放顺序要跟①中对应的项目顺序一致。(另需提供对应的原件现场审核)
(2)电子版材料:请交纸质版材料时用U盘现场拷贝。
①贵州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信息登记表(附件6)
(二)审核初评
1. 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学业:各班需要将汇总的《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误后于9月13日早上11点前交至研究生科。
2. 申报服务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类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除满足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参评学年积极参与“博士村长”“博士工程师”“四大文化工程” 实践项目,其所在团队在校级评比中获评优秀及以上奖项,且本人在团队中排名前3;或本人负责的实践项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突出社会效益。拟评名单由评审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学院审核
对各班提交的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四)校级审定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本次奖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发放获奖证书与奖学金。
三、相关要求
(一)各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班要向研究生宣传本次奖学金的评定条件、评定要求、评选时间、评定流程等。若因培各班工作疏漏,造成学生未能提交奖学金申请或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申请的,相关责任由各班承担。
2.从严审核,压实责任。各班须严格遵照文件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认真核查、核定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凡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推荐人选不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将取消该学生获奖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3.强化监督,保障权益。各班建立健全评审监督机制,奖学金评审全程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及时回应、妥善处置师生反馈问题与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
(二)研究生相关要求
1.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及要求,认真研读奖学金相关通知要求及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对不清楚的内容要积极与班委沟通。要严格遵照文件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申报工作。
2.据实提供相关材料,凡隐瞒相关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追回已发放证书与奖学金;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合理反映个人意见,奖学金评审及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研究生可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部逐级提交书面意见。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部应及时开展调查并予以回复;遇到难以判定的问题,上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处置。
4.按时缴纳学费。根据相关规定,未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截至9月20日,仍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取消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