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8〕83号
关于批准2018年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立项研究与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18年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18〕56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学校评审,现批准381个项目作为2018年校级“SRT计划”项目予以立项(详见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
批准立项的项目,将根据合同书的签订情况,项目经费将划拨至相应学院创新项目专项经费,由学院及指导教师负责监督使用、报销项目经费。
二、执行与监管
1.学校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与验收,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将通报并追回经费处理。
(1)每年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中期检查由各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抽查;结题验收由教师指导,学院初审,教务处评审。
(2)一般情况下,每年的3月及10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结题,请各项目组合理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实践教学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3)结题验收时,提交成果低于合同要求的,报销时减少资助经费;中止项目不得报销,退回资助经费。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学校督促学院、学院督促教师、教师督促学生的项目监管机制,促使研究建设项目达到培养学生科研素质,启发创新意识,提高动手能力的预期效果;学院及指导教师应随时对项目进行情况检查,督促学生按时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督促项目组成员严格按照项目执行周期完成研究达到预期成果。
3.立项研究与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学院同意学生中止项目或变更项目主持人的,学校将酌情减少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年度SRT项目立项数。
三、合同签订
1.请各项目组负责人,根据本通知附件的资助经费,结合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按照申报书计划,认真填写《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合同书》。
2.请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合同书》的填写工作并提交所在学院,2019年3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的项目《合同书》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档发jwcsjk08@126.com。《合同书》逾期交报及未交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1.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及项目成员均可以“学院+姓名”的方式申请加入贵州大学创新创业QQ群(群号:322545833),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和交流。
2.联系人:余志强 王中杰;电话:88292071。
附件: 2018年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19年1月11日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19年1月11日印发